名称 | 招商银行焦点联动系列之黄金表现联动(黄金(Au9999)看涨自动赎回型)非保本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16215)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理财计划期限 | 189天,实际理财期限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本理财计划到期日(不含)或理财计划自动终止清算日(不含)的期间。 |
提前终止权利 |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除理财计划自动终止外,客户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
认购起点 | 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 |
申购/赎回 | 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 |
本金及理财收益 | 招商银行不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浮动理财收益。客户理财收益为扣除销售费用后的理财收益。具体请参见“本金及理财收益”。 |
理财收益参数(年化) | r,具体参见“理财收益率的确定”。 |
业绩参数(年化) | a,设定为6% |
认购期 | 2017年11月10日10:00 至2017年11月17日11:00。详情见“理财计划认购”。 |
登记日 | 2017年11月17日 |
成立日 | 2017年11月17日 |
结算日 | 2018年5月23日 |
到期日 | 2018年5月25日 理财计划到期日适用遇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至下一个非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的规则。 |
观察期 | 从成立日起直至结算日止的连续时期。 |
定盘价格 | 上海黄金交易所网页(http://www.sge.com.cn)公布的Au9999合约收盘价。以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 |
期初价格 | 成立日当日的定盘价格 |
触发观察日(i) | i | 触发观察日 | 1 | 2017年12月26日 | 2 | 2018年3月8日 | 3 | 2018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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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价格(i) | 各个观察日(i)的定盘价格 |
触发价格 | 黄金(Au9999)期初价格的102%。触发价格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
触发事件 | 若在第i(i=1~2)个观察日,黄金(Au9999)的观察价格(i)高于或等于触发价格,则当日发生触发事件,理财计划自动终止。若在第3个观察日,黄金(Au9999)的观察价格(i)高于或等于触发价格,则当日发生触发事件,理财计划到期。 |
自动终止清算日(i) | i | 自动终止清算日 | 1 | 2017年12月28日 | 2 | 2018年3月12日 | 3 | 2018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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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规模 | 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详情见“理财计划认购”。 |
本金及收益支付 | 本理财计划到期或自动终止时一次性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有)。详情见“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
销售费率 | 0.30%/年 |
投资管理费率(年化) | 若r≤a,投资管理费率=0% 若r>a,投资管理费率=(r-a)×20% |
清算期 | 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自动终止清算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
收益计算单位 | 每1万份为1个收益计算单位,每收益计算单位理财收益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营业日准则 | 向后顺延惯例(定价及交割) |
工作日(营业日) | 中国大陆(用于定价及交割) 工作日指在上述城市的商业银行和证券交易所进行支付结算并正常营业的日期。 |
购买方式 |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办理认购。 |
对账单 | 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 |
税款 | 本理财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投资者应缴纳的税收由投资者负责,产品管理人不承担代扣代缴或纳税的义务。理财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由理财计划承担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本产品管理人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该等税款直接从理财计划账户中扣付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