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招商银行智盈系列进取型看涨自动赎回367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PA0066) |
币种 | 人民币 |
挂钩标的 | 沪深300指数 |
发行规模 | 本产品发行规模上限为500,000,000元人民币。详情见“产品认购”。 |
认购起点 | 5万元人民币,超过认购起点的金额部分,应为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
单笔认购上限 | 100,000,000.00元人民币 |
单个投资者认购上限 | 100,000,000.00元人民币 |
申购/赎回 | 本产品存续期内原则上不提供申购和赎回。详见“申购/赎回”条款。 |
本金及收益 | 招商银行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正常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如有,下同)。预期到期收益率:1.25%或4.06%(年化)。详情见“本金及收益”。招商银行不保证投资者获得预期收益,投资者收益可能为0。 |
认购期 | 2020年12月31日10:00至2021年01月06日16:00。详情见“产品认购”。 |
投资冷静期 | 投资者认购本产品成功后至2021年1月7日16:00。详情见“产品认购”。 |
起息日 | 2021年01月08日 |
到期日 | 2022年01月10日 |
清算日 | 2022年01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产品期限 | 367天,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本产品到期日(不含)。 如发生本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到期的情形,本产品将相应提前到期。 如发生本产品说明书中的提前终止的情形,本产品期限将相应提前到期调整。 |
提前到期 | 当发生本产品说明书中的触发事件时,本存款将于触发事件发生时对应的提前到期日提前到期,该种情况下提前到期日即为存款到期日。提前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顺延。 |
提前终止和提前终止日 | 本产品成立后,如出现但不限于“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之情形时,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产品。如招商银行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的,则以招商银行宣布的该产品提前终止日期为提前终止日。 详情见“提前终止”。 |
信息披露 | 招商银行将通过《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约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详细内容见本《产品说明书》之“信息披露”。 |
节假日临时调整 | 如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临时调整节假日安排,导致产品原定观察日、观察结束日、清算日等日期安排发生变化的,原则上采用顺延方式对原定日期安排进行调整,如有特殊安排,以管理人通过本产品书约定的信息披露方式披露的调整方式为准。 |
观察日/提前到期日 | i | 观察日 | 提前到期日 | 1 | 2021年2月4日 | 2021年2月8日 | 2 | 2021年3月4日 | 2021年3月8日 | 3 | 2021年4月6日 | 2021年4月8日 | 4 | 2021年5月6日 | 2021年5月10日 | 5 | 2021年6月4日 | 2021年6月8日 | 6 | 2021年7月6日 | 2021年7月8日 | 7 | 2021年8月5日 | 2021年8月9日 | 8 | 2021年9月6日 | 2021年9月8日 | 9 | 2021年9月29日 | 2021年10月8日 | 10 | 2021年11月4日 | 2021年11月8日 | 11 | 2021年12月6日 | 2021年12月8日 | 12 | 2022年1月6日 |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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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盘价格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公布的沪深300指数收盘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沪深300指数的证券代码为“000300.SH”, 参考网页http://www.csindex.com.cn/zh-CN/indices/index-detail/000300 |
期初价格 | 起息日当日的定盘价格 |
观察价格 | 各个观察日(i)当日的定盘价格 |
障碍价格 | 期初价格的101% |
触发事件 | 若在第i(i=1~12)个观察日,挂钩标的的观察价格(i)高于或等于障碍价格,则当日发生触发事件,本存款于对应的提前到期日提前到期。 |
本金及收益支付 | 本产品于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如有)。详情见“本金及收益”。 |
节假日 | 中国法定公众假日 |
购买方式 | 在产品认购期内,请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办理认购。 |
收益计算基础 | 存款期限/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