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养老金融服务和客户体验,我行已于2022年11月25日上线个人养老金业务。

一、基本情况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包括资金账户业务、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

二、办理要求

当前个人养老金业务处于试点期,在试点城市(详见附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我行提供覆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方式,当前包括招商银行APP、网点可视柜台VTM和柜面。

三、业务流程

客户在我行申请开立资金账户的,可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委托在职单位批量办理;资金账户缴费上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当前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账户内的资金可以购买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相关监管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四、服务内容

1、提供资金账户开立或指定、注销、变更服务,资金账户不受客户持有的Ⅱ类户数量限制。

2、提供个人养老金缴费和领取服务。

3、为客户通过其他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现金等途径缴费提供划转服务,不受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限制。

4、提供资金账户信息管理服务,完整记录资金账户基础信息、缴费信息、资金结算信息、扣缴税款信息等。

5、提供资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6、提供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服务,包括储蓄产品、理财产品、基金产品、保险产品等。

7、提供个人养老金咨询服务。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特此通告。


附件:个人养老金第一批试点城市名单.pd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