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的通知,自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10月14日期间,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138,103,403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722%;自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10月14日期间,上海海运(集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9,331,63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9%。
 
   截止2009年10月14日,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596,864,064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122%,上海海运(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57,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298%。
据此,截止2009年10月14日,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已经由1,030,034,301股减少至882,599,268股,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运(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减持前的5.387%降低至4.616%。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