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74元/股
2、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4.42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09年7月3日(周五)
4、恢复转股日期:2009年7月3日(周五)
根据“招行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本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 P1= 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两项同时进行: P1=(P0+Ak)/(1+n+k);
其中:P0 为初始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本公司派息时不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本公司将在2009年7月3日实施2008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每10股派送红股3股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述规定,“招行转债”转股价格则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5.7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42元。
可转债转股代码“招行转股”(190036)将于2009年7月3日,即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42元。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