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根据监管部门新的市场准入政策,为进一步拓展市场,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2009年内启动江苏省徐州市和盐城市,广东省惠州市、珠海市和中山市,河南省洛阳市,四川省乐山市和德阳市,山东省临沂市、淄博市和东营市,浙江省舟山市,江西省赣州市,辽宁省营口市,福建省漳州市,云南省丽江市,湖南省衡阳市,湖北省襄樊市,安徽省淮南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共20家二级分行的筹建工作。

    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今后自主决定二级分行的设立事项,相关事项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备。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