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112发布的会议通知、2009210发布的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227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秦晓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于会上有权表决的股份数目为14,707,192,337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0人,代表股份5,602,069,25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数的38.09%。其中,A股股东及代理人21人,代表4,665,929,027A股,占本公司A股的38.74%H股股东及代理人29人,代表936,140,225H股,占本公司H股的35.17%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并以记名股份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透过本公司网站向符合条件的H股股东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的议案》:

批准本公司可透过在本公司网站登载公司通讯的方式向符合下述条件的H股股东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i)本公司已个别向本公司H股持有人发出要求,请其同意:本公司可透过本公司网站,来向其发送或提供一般的公司通讯或某一份公司通讯;及(ii)本公司在发出要求之日起计28日内没有收到该H股持有人表示反对的回复。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H股持有人将被视为已同意本公司可透过本公司网站向该H股持有人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

(二)监票及计票结果

本公司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计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02,069,252股。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透过本公司网站向符合条件的H股股东发送或提供公司通讯的议案》

5,601,860,488

99.9963

208,264

0.0037

500

0.0000%

通过

 

该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赞成。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本公司200922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上发布的本次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