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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宋林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赞成:17 反对:0 弃权:0
上述整改报告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就该整改报告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马蔚华、张光华、李浩三位执行董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就上述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根据本项议案,董事会同意:
(一)2007年度授予对象和分配额度:
本次授予129万份股票增值权,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7亿股的0.0088%。具体分配见下表:
首期股票增值权总量及其分配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万份) |
获授股票增值权对应标的股票占总股本比例 |
获授股票增值权占本期股票增值权总量比例 |
1 |
马蔚华 |
行长 |
30 |
0.0020% |
23.26% |
2 |
张光华 |
副行长 |
15 |
0.0010% |
11.63% |
3 |
李 浩 |
副行长 |
15 |
0.0010% |
11.63% |
4 |
唐志宏 |
副行长 |
15 |
0.0010% |
11.63% |
5 |
尹凤兰 |
副行长 |
15 |
0.0010% |
11.63% |
6 |
丁 伟 |
行长助理 |
12 |
0.0008% |
9.30% |
7 |
徐连峰 |
技术总监 |
9 |
0.0006% |
6.98% |
8 |
范 鹏 |
稽核总监 |
9 |
0.0006% |
6.98% |
9 |
兰 奇 |
董事会秘书 |
9 |
0.0006% |
6.98% |
|
合计 |
|
129 |
0.0088% |
100.00% |
(二)授予日:
本次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07年10月30日。
(三)授予价格的确定:
本次每份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为39.30港元,即取2007年10月30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收盘价39.30港元、2007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38.34港元的较高者。
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2007年10月30日起10年内有效,自2007年10月30日起2年内为行权限制期,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得行权。
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时间为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的前4年,每年的生效可行权额度为当期授予总额的25%。已生效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在生效日后至行权有效期结束都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一次或分次行使已经生效的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必须在可行权日内。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