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宋林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赞成:17      反对:0      弃权:0  
    上述整改报告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就该整改报告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招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H股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赞成14:      反对:0      弃权:0  
    马蔚华、张光华、李浩三位执行董事在本议案中存在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就上述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根据本项议案,董事会同意:
    (一)2007年度授予对象和分配额度:
    本次授予129万份股票增值权,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47亿股的0.0088%。具体分配见下表:
    首期股票增值权总量及其分配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万份)

获授股票增值权对应标的股票占总股本比例

获授股票增值权占本期股票增值权总量比例

1

马蔚华

行长

30

0.0020%

23.26%

2

张光华

副行长

15

0.0010%

11.63%

3

李 浩

副行长

15

0.0010%

11.63%

4

唐志宏

副行长

15

0.0010%

11.63%

5

尹凤兰

副行长

15

0.0010%

11.63%

6

丁 伟

行长助理

12

0.0008%

9.30%

7

徐连峰

技术总监

9

0.0006%

6.98%

8

范 鹏

稽核总监

9

0.0006%

6.98%

9

兰 奇

董事会秘书

9

0.0006%

6.98%

 

合计

 

129

0.0088%

100.00%

   (二)授予日:
    本次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日为2007年10月30日。
    (三)授予价格的确定:
    本次每份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为39.30港元,即取2007年10月30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收盘价39.30港元、2007年10月30日前5个交易日本公司H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38.34港元的较高者。

    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2007年10月30日起10年内有效,自2007年10月30日起2年内为行权限制期,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得行权。

    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时间为行权有效期。行权有效期的前4年,每年的生效可行权额度为当期授予总额的25%。已生效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在生效日后至行权有效期结束都可行权;激励对象可以一次或分次行使已经生效的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必须在可行权日内。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