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8名,实际参会董事18名,有效表决票为18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4年并表管理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4年度业务连续性工作报告》。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外包业务目录(第三版)》。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计报告》。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金融债券发行授权范围的议案》。该议案批准本公司三年内金融债券发行规划,并做出了相关授权,包括对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以及存款证(CD)的授权。该授权有效期至2015年6月30日届满,目前该授权仍在有效期内。发行金融债券对增强本公司负债的稳定性、提升本公司负债来源的多样性意义重大。鉴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是批准本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规划: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拟不超过负债余额的10%,负债余额按上年末全折人民币负债余额数核定。金融债券类型包括在境内市场、境外市场及离岸市场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及存款证(CD)、外币债券及存款证(CD)等,不含面向企业和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
二是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和市场状况,决定债券发行的市场、币种、时机、金额、利率类型、期限、方式和资金用途。该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董事和高管价值准则和职业规范指引》。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