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9名,实际表决监事9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季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报全文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com.hk)。
监事会对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变更的议案》。
经调整变更,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安路明、刘正希、靳庆军、熊开;主任委员:靳庆军。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朱根林、潘冀、董咸德、余勇;主任委员:潘冀。
赞成: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