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持招商基金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3]266号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公司获准受让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基金”)21.6%的股权,受让后本公司合计持有招商基金55%的股权。

    目前,有关本次股权增持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有关本公司增持招商基金股权的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年10月8日)。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