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持招商基金股权获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74号),本公司获准受让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招商基金”)21.6%的股权,受让后本公司合计持有招商基金55%的股权。

本公司将根据批复的要求,协助招商基金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该公司治理结构,维护该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有关本公司增持招商基金股权的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108日)。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