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股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50号文件核准,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073,906,773股A股新股。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在核准文件的六个月有效期内,尽快实施本次A股配股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