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3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9名,有效表决票为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一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一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于2011年9月9日通过本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一二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一二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批准的延长期限届满之日(即2013年9月8日)起分别再延长12个月,并相应再延长上述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一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二○一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对董事会的授权及董事会向相关董事转授权的授权期限。在延长的决议有效期内,根据本次配股方案获得授权的董事将继续在上述二○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一一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二○一一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本议案尚须经本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一三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二○一三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表决。
    本议案提交本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提交本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二○一三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时,须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A股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及H股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赞成: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