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中两项子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5月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9日在深圳招银大学召开。傅育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8人,实际参会董事17人,阎兰独立非执行董事委托衣锡群独立非执行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表决票为18票,本公司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取消<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子议案——<审议及批准重新委任马蔚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马蔚华先生,按其本人意愿,不再参加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到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子议案——《审议及批准重新委任马蔚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马蔚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就马蔚华先生于在任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向马蔚华先生致以衷心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取消<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子议案——<审议及批准委任易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易军先生,按其本人意愿,不再参加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选举,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提交到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招商银行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的子议案——《审议及批准委任易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赞成:1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易军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