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7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8名,实际表决的董事1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设立私人银行专营机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监会申请设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专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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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