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次级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于2012年12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人民币117亿元(以下简称“本次次级债券”)。

    本次次级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17亿元,全部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5.20%,在第10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

    本次次级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公司的附属资本。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