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招商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11]55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2]第2号)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14日顺利完成了“2012年第一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工作。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5年期浮动利率品种。本期债券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最终规模为人民币65亿元、票面年利率为4.15%;品种二的最终规模为人民币135亿元、基本利差为0.95%,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首个计息期间适用的基准利率为3.50%。

    至2012年3月14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亿元已经全额划入本公司账户,本期债券募集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