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现将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税前报酬的其余部分披露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10年度税前报酬(人民币万元) |
马蔚华 |
执行董事、行长兼
首席执行官 |
179.95 |
张光华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116.97 |
李 浩 |
执行董事、副行长
兼财务负责人 |
116.97 |
韩明智 |
监事会主席 |
37.49 |
唐志宏 |
副行长 |
107.97 |
尹凤兰 |
副行长 |
107.97 |
丁 伟 |
副行长 |
107.97 |
汤小青 |
纪委书记 |
89.98 |
王庆彬 |
行长助理 |
89.98 |
徐连峰 |
技术总监 |
71.98 |
范 鹏 |
审计总监 |
71.98 |
兰 奇 |
董事会秘书 |
71.98 |
注: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2010年度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171.19万元,延期支付的薪酬暂未发放到个人,最终是否发放及如何发放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实际经营和风险损失情况考核确认。
2、朱琦先生在本公司附属公司永隆银行有限公司领取报酬。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