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日前接到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的通知,本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贺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本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安排保荐代表人龙亮先生接替贺新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执行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隆华先生和龙亮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