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更好地保障客户利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现对招商银行卓远系列一年定开12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03712)新增销售对象并对节假日临时调整等条款进行更新调整,本次调整自第二个投资周期的起始日生效,本申购赎回期仍按照原规则执行。具体如下:
一、新增销售对象
招商银行卓远系列一年定开12号理财计划(产品代码:103712)A份额的销售对象增加机构投资者(仅指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上述客户可于本产品第一个开放期(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中申购本理财计划的A类份额。以上修改不会减损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二、补充了节假日临时调整条款。
以上修改具体详见《招商银行卓远系列一年定开12号理财计划风险揭示书》、《招商银行卓远系列一年定开12号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以下统称“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该等文件的修订将于2021年4月14日生效。
如您不同意以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修改,可在本理财计划的本次申购、赎回期(自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4日)内赎回本理财计划,投资者本金和收益(如有)将在赎回日后3个交易日内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未在本次申购、赎回期内赎回的投资者视为同意并接受前述调整。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招商银行的支持!敬请继续关注招商银行正在销售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