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期未使用且余额为零的个人账户进行销户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 号)要求,为提供更好的账户服务,保护账户安全,我行拟于2020年6月15日开始,对符合下述条件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账户类型为一网通账户(Ⅱ、Ⅲ类),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账户持有人两年内(含两年)未使用该账户发起资金类交易; 账户类型为 i理财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尚未办理账户升级操作。
    为保障您的权益不受影响,请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一网通账户(Ⅱ、Ⅲ类)、i理财账户的客户尽快确认您是否仍需使用该账户。若您希望继续使用该账户,请务必于我行发起销户的日期前对账户进行启用处理(通过我行柜面、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特约商户等渠道办理一笔资金交易)。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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