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银发【2016】261号文)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将按照《通知》的要求执行以下业务规定:
(一)同一个客户在我行(全行范围内)仅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含一卡通、人民币结算存折、财富账户)。存量持多个Ⅰ类账户的客户,我行将进行排查清理,如有合理用途不受影响。
(二)使用我行“一卡通”通过ATM(自动柜员机)向除本人同行账户以外账户转账时,我行将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转出。在受理后24小时内,客户可以通过我行电话银行人工服务或柜台申请撤销转账。
(三)客户在我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可视柜台等渠道办理转账业务,我行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汇出三种方式供您选择。如客户选择次日汇出方式,我行将在受理日次日办理汇出。在我行正式汇出之前,个人客户可以通过我行电话银行人工服务或柜台申请撤销转账。
(四)新签订非柜面渠道各类转账协议时,客户应自行设置单日累计限额、笔数及年累计限额,后续也可通过相应渠道对限额进行调整。超过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我行柜台办理。
二、自2016年12月31日起,我行正式实施免收个人客户行内异地存/取现、异地转账汇款、异地领卡及异地移存等费用。
三、对于2016年9月30日起在我行开户且开户次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我行将按《通知》规定暂停其非柜面业务。个人客户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身份核实后,即可恢复该账户非柜面业务的办理。对于单位客户将由我行与其联系身份核实事宜,核实确认后可恢复非柜面业务。
四、请您务必确保留存在我行的联系电话号码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变更,个人客户请及时通过我行网上银行专业版、可视柜台或柜台修改,单位客户请及时至开户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对于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我行将进行排查清理;对无法证明合理性的,我行将按照《通知》规定,暂停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如有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