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顺应市场形势变化,我行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8月11日对“招财金”业务规则和交易系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我行对《“招财金”代理个人客户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协议书》和《“招财金”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协议书》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版协议文本”),修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停办和业务功能关闭等事项和条款,详见附件1-2。
二、自本通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为通告期。根据《“招财金”代理个人客户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协议书》和《“招财金”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协议书》的约定,在协议调整的情况下,若您不接受协议内容,可在通告期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招商银行柜面关闭/注销本业务。如您在本通告期内未关闭/注销“招财金”业务,将视为接受新版协议文本,新版协议文本将在通告期结束后于2021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三、自2021年8月11日起,我行将根据新版协议文本,逐步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无持仓客户冻结或关闭“招财金”业务功能(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持仓份额为零、连续一定期限未进行任何交易、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等),并不再就此进行通告。
四、自2021年8月23日20:00起,我行将根据新版协议文本,暂停“招财金”业务的新开仓交易(含现货买入)功能,客户将无法新发起开仓交易(含现货买入),原有交易平仓(含现货卖出)不受影响。
五、考虑到贵金属市场风险较大,我行未来将进一步从严限制“招财金”业务。若您有上述产品持仓余额,请保持关注并做好仓位管理,适时降低持仓余额。
如您对我行以上新版协议文本的修订内容有疑问,可在新版协议文本生效前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5咨询。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1:“招财金”代理个人客户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协议书.pdf
附件2:“招财金”代理个人贵金属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协议书.pd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7日